为配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支持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人民币债券、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及其他产品的信息披露业务运营,为各类市场机构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按照交易商协会统一部署,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制定《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信息披露服务指南》,经交易商协会备案同意,现予以发布。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2015年7月6日发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服务指南(试行)》同时废止。
附件: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信息披露服务指南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